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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然胜诉案例:农村房子无证就是违建?限期拆除通知被法院撤销!10.10

来源:北京章然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10-14   浏览次数:206次

章然胜诉案例:农村房子无证就是违建?限期拆除通知被法院撤销!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当协商补偿陷入僵局,征收方往往会采取“拆违代拆迁”的手段,将村民的房屋任意认定为违建。这则案例就是北京章然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维雪律师曾经承办的河南省新乡市的房屋拆迁案件。王维雪律师通过对基层政府提交认定违建的各项证据材料的专业审查,最终撤销了违建认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牛先生的宅基地房屋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某村,当地为发展旅游产业,建设景区项目,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因征收补偿没谈拢,某镇政府就作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让牛先生三天内必须拆除。农村的老房子一家人都住在这里,拆迁补偿谈不拢,怎么就成违法建设,牛先生苦思无解。多年的老房子说拆就拆,这样的行政行为于法于情都无法说通。面对滥用公权、毫无底线的镇政府,牛先生只得寻求律师帮助,委托王维雪律师团队维权。
【办案经过】
调查案件,依法分析提起诉讼。王维雪律师团队通过梳理案情发现,当地确实在实施房屋征收拆迁,在镇政府与牛先生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当天作出违建认定,要求限期拆除房屋,否则就实施强拆。认定建筑违法并不能仅凭一面之词,需要对房屋相关情况的核查,考虑建筑建造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历史因素,综合判断。基层政府不能简单以缺少某一证件、未办某一规划手续就认定违法建筑并限期拆除。镇政府作为基层人民政府,在没有调查清楚本案事实、没有查清牛先生一家的实际情况以及拆除后可能产生的后果,轻而易举地作出限期拆除的通知,不具有合法性。在王维雪律师的帮助下,牛先生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对镇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庭现场,痛击诸多违法之处。在庭审过程中,王维雪律师首先对镇政府提交的认定房屋为违法建设的调查材料进行核实,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包括调查笔录、情况说明缺少本人签名;村委会的情况说明仅有村委会盖章、缺少负责人或者经办人签名,这些材料的真实性无法核实。其次,镇政府依据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对上世纪建造的房屋做出违建决定,明显不符合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牛先生建设房屋时,当地实际并未普遍要求建房审批,牛先生的房屋没有办证并不是牛先生的过错,且牛先生的房屋没有损害他人利益,未违反乡村规划规定,镇政府不能简单地以未办理规划手续为由认定违法建筑并限期拆除。此外,镇政府的限期拆除通知根本没有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一纸文件就直接拆除,牛先生一家无从获得应有的安置保障。镇政府对此毫无辩驳之力,也无法解释怎么做到在一天之内就核实了相关情况,确认了房屋违建。
法院判决,限期拆除通知被撤销。
法院采纳了王维雪律师的代理意见:在征收实施工作中,被征收人没有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政府便不遵循法定的实施程序,而径行将案涉房屋认定为违建,其执法目的不是为了严格农村土地的管理使用,而是为了避开法定的组织实施程序、加快拆除进程。案涉住宅上的房屋建设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镇政府依据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处理本案,不符合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镇政府因土地征收实施工作,认定房屋系违法建筑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据此作出的《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不具有合法性。故而,撤销镇政府对牛先生房屋作出的《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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