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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拆迁案例:四部门联合强拆二十余年养殖场,法院确认行为违法!

来源:北京章然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1-22   浏览次数:194次

在涉及多部门的复杂执法面前,普通民众往往感到维权无门。本案中,郑先生经营二十余年的养殖场,突遭四个行政机关联合强制拆除。通过律师的专业调查与诉讼,成功锁定了强拆主体,法院最终判决确认了该联合强拆行为的违法性。
 一、基本案情:二十余年养殖场,突遭责令退还并强拆
郑先生是福建省泉州市某村村民。1997年,在当地允许并鼓励开垦利用的政策背景下,郑先生将村外的荒滩改造为鱼池,并持续经营水产养殖达二十余年。2018年12月14日,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突然向郑先生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所占用的海域。2019年1月17日,在未收到任何其他合法文件的情况下,郑先生的养殖围垦地遭强制拆除。郑先生立即报警,并意识到需要专业法律支持,遂委托王维雪律师、邓红欣律师维权。
 二、办案经过:律师调查锁定“联合强拆”主体
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情况,王维雪律师、邓红欣律师首先从确定“谁拆的”这一核心问题入手。通过指导郑先生报警,并后续向公安机关申请执法公开、收集相关证据,律师逐步厘清了事实。
调查结果显示,此次强制拆除行为系由区管理委员会、镇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某区分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四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明确了责任主体后,维权路径变得清晰。

王维雪律师、邓红欣律师立即指导郑先生将四部门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其联合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三、案件结果:法院判决确认四部门强拆行为违法
庭审中,王维雪律师、邓红欣律师指出,涉案养殖场基于历史政策形成并长期经营,其合法权益应予尊重。四被告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情况下,直接实施强制拆除,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维雪律师、邓红欣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四被告联合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且程序严重违法。法院最终判决:
确认被告区管委会、镇政府、城管局某区分局、区环资局于2019年1月17日联合强制拆除原告郑先生围垦养殖池塘的行为违法。

四、北京章然律师说法:
本案对于应对多部门联合执法类案件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联合行为”需共同担责:多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或参与实施的行政行为,构成共同行政行为,应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不能因部门众多而相互推诿,逃避司法审查。
历史形成的权益应予合理考量:对于在特定历史时期或政策背景下形成、并长期稳定经营的财产,行政机关在处置时应充分考虑其历史成因和现实状况,不能简单“一刀切”地认定为违法并强制拆除。
程序合法性是执法的底线:无论是单一部门还是多部门联合执法,都必须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等规定的程序。本案中,未履行任何告知、催告、听取陈述申辩等程序即实施强拆,是行为被确认违法的关键原因。
结语
面对复杂的联合执法,法律为公民提供了清晰的维权路径。本案的胜利,不仅维护了郑先生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行政机关“联合行为”同样必须接受司法监督。北京章然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调查能力和诉讼策略,致力于帮助委托人穿透复杂表象,落实法律责任。
如果您遭遇类似的多部门执法或强拆,请勿因主体复杂而放弃维权,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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